元璞随笔 第四卷:浅谈周易 蒙卦(坎下艮上)

小说:元璞随笔 作者:元璞 更新时间:2025-07-26 00:35:23 源网站:平板电子书
  蒙,亨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;初筮告,再三渎,渎则不告;利贞。

  《彖》曰:蒙,山下有险,险而止,蒙。“蒙,亨”,以亨行时中也。“匪我求童蒙”,志应也。“初筮告”,以刚中也。“再三渎”,渎则不告,渎,蒙也。蒙以养正,圣功也。

  解译:蒙卦上艮下坎,艮为山为止,坎为水为险,以险而止。不进则不通达,因而有蒙昧无知之象。人处险难而不能进,必相求相通,共度艰难。相通则明,故蒙卦“亨”,又有启蒙之象。

  童蒙,本意指幼稚的儿童,借喻为心智仍处蒙昧状态之人。蒙卦中,阳爻富实,代表老师;阴爻贫虚,代表蒙昧之人。九二阳刚居中,为蒙卦之主爻,乃启蒙之老师;六五为众阴爻之代表,为童蒙。

  蒙卦若要亨通,必须遵守时序和中道的原则。卦象中六五下应九二,正和童蒙求我之象。施于人事,则说明启蒙之事,是学子有求于师,非师求于学子。

  启蒙有其规律:蒙稚之学子,若能神敬而心诚,循序以求教,则师将乐于传道、解惑;若再三滥问,则渎乱教学,不再给予教导。启蒙的目的在于“利贞”,培养正道,这是修养成为圣人的功业。

  《象》曰:山下出泉,蒙;君子以果行育德。

  解译:泉,水之始出而小者。当险恶仍处于初微之时而能止之,乃蒙之意。君子观其蒙象,当果断行动,养育其德。

  初六,发蒙,利于刑人,用说桎梏,以往吝。

  《象》曰: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

  解译:刑,惩罚、纠正。桎梏,刑具。说,同脱。初六阴柔失正,险坎险之底,被九二阳刚以刑法来启蒙教诲,以脱蒙之桎梏。但刑法不可过度,若惩戒过严,超出限度,一往而不舍,反而引来防抗,召来羞辱。

  九二,包蒙,吉;纳妇,吉;子克家。

  《象》曰:子克家,刚柔接也。

  解译:包,包容。克,胜任。蒙卦只有两个阳爻,上九之阳过刚,至于“击蒙”,唯九二阳刚居中,,故能包容重阴柔之蒙,如同儿子娶妻和治理家务一样,能够识阴阳而刚柔相济,故吉祥。

  六三,勿用取女,见金夫,不有躬,无攸利。

  《象》曰:勿用取女,行不顺也。

  解译:取,同娶。金夫,指九二丈夫,因其阳刚而得乾金之中爻,故为金夫。不有躬,失身。六三阴柔不中正,虽有上九为应,近见九二而为群蒙所归,得时盛极,故舍其正应而失身于九二阳爻。此种行为违反正道,见利忘义,邪辟妄行,因而若娶这样的女子为妻没有任何的好处。

  六*四,困蒙,吝。

  《象》曰:困蒙之吝,独远实也。

  解译:阳实阴虚,唯刚明有德者能发蒙。六*四阴爻独远于阳爻而不得其应,故蒙昧困顿,十分懊悔。

  六五,童蒙,吉。

  《象》曰:童蒙之吉,顺以巽也。

  解译:巽,谦逊。六五恭顺而谦逊,像好学的童子一样向九二老师求教,当然吉祥。

  上九,击蒙;不利为寇,利御寇。

  《象》曰:利用御寇,上下顺也。

  解译:为寇,施暴之意。御寇,克制刚暴之意。上九之蒙之终,蒙昧之极,无以为教,所以需采用强制手段而治蒙,有如当头棒喝般击打蒙昧阴爻。但采用强制手段时不可肆为刚暴,超越限度,以上下关系保持和顺为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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