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续往山下走。

  睿睿趴在陈凌背上,又开口了:“爸爸,过山黄会不会来咱们家偷小鸡?”

  虽然小黄鸡不是他的最爱了,长大了不可爱,不萌萌哒了。

  但睿睿喜欢吃鸡肉,还是很在乎那些鸡的。

  “不会。”

  陈凌说,“它要是敢来,阿福阿寿把它打跑。”

  “那它会不会偷小鹰?”

  “也不会。”

  “那它会不会偷乐乐?”

  陈凌笑了:“乐乐那丫头,过山黄见了都怕。你忘了?上次她拽晃晃的耳朵,晃晃都不敢吭声。”

  睿睿想了想,点点头:“对,乐乐最利害,比我胆子都大。”

  众人被逗笑了,紧张的气氛缓解了不少。

  回到农庄的时候,天色又亮了起来。

  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现象。

  只是山中天黑得早。

  山外面,天黑的晚一些而已。

  王素素和高秀兰正在院子里忙活晚饭,康康和乐乐蹲在地上跟晃晃、转转玩。

  两只小熊现在彻底成了娃娃们的跟班,走到哪儿跟到哪儿。

  乐乐手里拿着根玉米,啃一口,掰一块喂转转。

  转转吃得满嘴都是玉米渣子,还伸舌头舔乐乐的手。

  康康也有样学样,啃一口玉米,掰一块喂晃晃。

  晃晃吃得直哼哼,小眼睛眯成一条缝,一脸享受。

  小铁蛋马上跑过去,歪着脑袋看它们,尾巴轻轻摇着。

  母云豹趴在王素素不远处,闭着眼睛打盹,它向来喜欢粘着王素素,做了妈妈之后也一样。

  那九只小鹰崽子在院子里扑腾,刺头飞得最高,已经能飞到屋檐那么高了。

  真正的到了土鸡的那个级别。

  二秃子蹲在屋顶上,看着它们,偶尔叫一声,像是在指挥。

  “回来了?”王素素迎上来,“山里没啥事吧?”

  “没事,就是看到点东西。”陈凌把睿睿放下来,“回头跟你说。”

  王素素看他的表情,知道不是啥好事,没多问。

  “饭菜快好了,你们先去洗洗。”

  医学生们一窝蜂跑去洗手洗脸,今天的经历够他们消化一阵子了。

  王耀祖没去,拉着王存业坐到院子里:“老叔,再跟我说说那个过山黄的事呗。”

  王存业看了陈凌一眼,陈凌点点头。

  王存业就又点了一锅烟,慢慢道:“那东西啊,我们山里人传了几辈子了。有人说它是成了精的老虎,有人说它是山神爷的坐骑……”

  “那你信哪个?”

  “我哪个都不信。”王存业吐了口烟,“我就信我眼睛看到的。”

  “你看到过?”

  “没有。”

  王存业摇头,“但我看到过它的脚印,还有它弄死的野猪。那野猪少说四百斤,被拍得骨头都碎了。”

  王耀祖咽了口唾沫:“那……你们不怕?”

  “怕啥?有凌子在呢。”

  王存业笑了笑,“其实年初也怕,后来都是他想的主意,把整个县城下面的村寨弄得热热闹闹的,人气旺了,野兽就怕了,敲锣打鼓,过山黄也怕啊。”

  王耀祖转头看向陈凌。

  陈凌正在院子里给阿福阿寿拌食,两大盆碎肉拌着玉米面,香得很。

  阿福阿寿蹲在旁边,眼巴巴等着,口水都流出来了。

  “急啥急,马上就好。”陈凌拌好了,把盆放在它们面前。

  两只老虎立刻埋头猛吃,吃得呼噜呼噜响。

  金刚在笼子里看着,急得直转圈,嘴里发出“呜呜”的声音。

  陈凌走过去,打开笼门:“出来吃吧,别把笼子弄坏了,还有,不许去人旁边。”

  这老虎也是从小跟着人长大的,其实没啥问题。

  也听得懂人话。

  当然,这个听懂,仅限于普通家养的狗那种。

  想要做到阿福阿寿那种,还是差得远。

  果然。

  金刚犹豫了一下,试探着走出来。

  阿福抬头看了它一眼,继续吃,没搭理。

  金刚凑到阿福的盆边,想抢食。

  阿福一爪子拍过去,金刚缩了缩脖子,乖乖蹲到一边。

  陈凌又拌了一盆,放在金刚面前:“吃这个,别抢她的。”

  金刚低头闻了闻,立刻开吃,吃得比阿福还响。

  王耀祖看着这一幕,忍不住笑了:“陈先生,你是真厉害。金刚在我那儿,除了我谁都不服。到你这儿,比猫还乖。”

  “动物跟人一样,你得懂它的脾气。”陈凌蹲下来,摸了摸金刚的脑袋,“这头虎不错,性格好,不暴躁。”

  “那可不,我花了大价钱的。”

  “钱不钱的无所谓,关键是对脾气。”陈凌站起来,“对了王老板,你那批医学生,明天还进山不?”

  “进啥进,今天这一趟就够他们受的了。”

  王耀祖摆手,“明天就在村里转转,听听你媳妇讲课,看看你那些动物。”

  “行,那我安排。”

  晚饭摆了两桌,院子里热热闹闹。

  医学生们边吃边聊,话题从过山黄聊到老虎,从老虎聊到辣条,从辣条聊到红烧牛肉面,啥都聊。

  吴明脸上的痘又消了不少,人也自信了,话也多了。

  “陈老板,你那个蛆虫疗法,回去我能跟同学讲吗?”

  “能啊,有啥不能的。”陈凌夹了块肉,“又不是啥秘密。”

  “那你不怕别人学了去?”

  “学去就学去呗,治病救人的事,越多越好。”

  陈凌说,“我又不靠这个赚钱。”

  心想,自己这个蛆虫想要靠医学界培养出来。

  在彻底的无菌环境下搞出来,起码要十五年以后了。

  根本不担心别人学。

  因为根本学不会。

  吴明愣了一下,竖起大拇指:“陈老板,你这格局,我服。”

  王耀祖在旁边听着,心里越发佩服。

  这年轻人,有本事,有格局,不藏着掖着,难怪能成事。

  饭后,陈凌送走王耀祖和医学生们,回到院子。

  王素素正在哄乐乐睡觉,康康已经睡着了。

  睿睿还精神得很,缠着陈凌讲故事。

  “爸爸,再讲一个嘛,讲那个过山黄的。”

  “不讲那个,换个。”陈凌靠在床头,“讲你爸爸小时候掏鸟窝的故事。”

  “不要,那个听过了。”

  “那就讲你姥爷年轻时候打野猪的故事。”

  “也听过了。”

  “那你想听啥?”

  睿睿想了想:“爸爸,我想听你以后的事。”

  “以后的事?”

  “对,就是你以后要干啥。”

  陈凌愣了一下,笑了:“你小小年纪,还知道讲以后了,爸爸以后的事自己也不知道啊。”

  “小明哥哥说,你以后要当大老板,开好多好多厂,赚好多好多钱。”

  “小明那小子,净瞎说。”

  陈凌摸摸睿睿的脑袋,“爸爸不当大老板,也不赚好多好多钱。”

  “那你要干啥?”

  “爸爸就想把咱们这个农庄搞好,让你们几个娃娃吃得放心,玩得开心。”

  “再把那些动物养好,让它们也过得舒坦。”

  “就这点吗?”

  “嗯,就这些。”

  睿睿想了想,点点头:“好吧,爸爸只要跟我玩就行。”

  “行了,睡吧。”

  睿睿闭上眼睛,很快就睡着了。

  陈凌给他盖好被子,轻手轻脚地出来。

  王素素正坐在书桌前等他,见他出来,问:“山里到底出啥事了?”

  陈凌把经过说了一遍。

  王素素听完,脸色也不太好:“那东西,真会来村里吗?”

  陈凌摇头:“不会。有阿福阿寿在,它不敢来。”

  “那你打算怎么办?”

  “还是老办法,明天让阿福阿寿在山里多转几圈,把气味留下。”

  “再让二秃子在天上盯着,有啥动静第一时间报信。”

  “要是那东西真来了呢?”

  “那就打。阿福阿寿加上二秃子,再加上我,我就不信弄不过它。”

  陈凌现在不能说自己想要训练毒虫。

  不然,自己媳妇也会觉得自己异想天开,说胡话了。

  王素素看着他,沉默了一会儿:“你小心点。”

  “放心,我有数。”

  两人又坐了一会儿,陈凌起身去后院看了看那九只小鹰崽子。

  刺头还没睡,站在篮子里,歪着脑袋看他。

  “你倒是精神。”

  陈凌点了点它的脑袋,“快点长大,长大了帮我看家。”

  刺头“叽叽”叫了两声,扑腾了两下翅膀。

  二秃子蹲在旁边,温和的看了陈凌一眼,用嘴巴蹭了蹭他,又把脑袋埋进翅膀里。

  陈凌站在院子里待了会。

  然后就一个人走出农庄大门,走到果园僻静处,闪身进了洞天之中。

  洞天之中,依旧是那副仙家景象。

  灵泉潺潺,白雾氤氲,奇花异草散发着沁人心脾的清香。

  远处的小海域碧波荡漾,海藻随波轻摇。

  茅屋前的空地上,晾晒的海带已经干透,整整齐齐码放着。

  陈凌没心思欣赏这些。

  他径直走向洞天东南角那片特意开辟出来的小花园。

  说是花园,其实更像个小型生态园。

  几棵从港岛带回的热带果树长得枝繁叶茂。

  树旁搭着竹架,爬满了各色藤蔓植物。

  最显眼的,是角落那几株两人多高的野生杜鹃。

  这是他当初从山里移栽进来的,如今在洞天灵气的滋养下,开得如火如荼。

  碗口大的花朵层层迭迭,红得耀眼。

  但陈凌的目光,直接落在了杜鹃丛旁边,那三个挂在竹架下的巨大蜂窝上。

  蜂窝呈不规则的椭圆形,灰褐色,表面布满六角形孔洞,每个都有脸盆大小。

  在洞天里养了两年多。

  这些当初只是普通中华蜜蜂的种群,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
  “嗡……嗡嗡……”

  还没走近,密集的振翅声就传入耳中。

  成百上千只蜜蜂在蜂窝周围盘旋飞舞,进进出出,忙碌不休。

  它们个头比普通蜜蜂大了整整一圈,体长接近两厘米。

  身上黄黑相间的环纹格外醒目,在洞天柔和的光线下泛着金属般的微光。

  最惹眼的是它们的口器和尾针。

  陈凌凑近些,能清晰看到工蜂那对发达的上颚,开合间闪着寒光。

  尾针更是长得离谱,几乎有身体三分之一长,尖端带着倒钩,看着就让人头皮发麻。

  “好家伙,这要蜇一下,不得肿成馒头?”

  陈凌嘀咕着,蹲在离蜂窝三米远的地方,没再靠近。

  不是他胆小,是吃过亏。

  去年夏天,他一时兴起,想看看这些变异蜜蜂酿的蜜是啥味儿,结果刚把手伸向蜂窝,几十只工蜂就跟疯了似的扑上来。

  要不是在洞天里他能意念控制,及时把这些暴脾气的家伙定在半空,他这双手怕是要废了。

  后来他试验过几次,发现一个很蛋疼的事实:

  这些蜜蜂,凶得很,而且六亲不认。

  在洞天里,陈凌是绝对的主宰。

  他一个念头,能让蜂群瞬间静止,能让蜂窝移到任何地方。

  甚至能让这些蜜蜂排成方阵跳八字舞。

  但只要出了洞天嘛……

  这群大爷可不管他是谁。

  简而言之。

  洞天的灵气让这些蜜蜂产生了良性变异。

  体型更大,毒性更强。

  酿的蜜也格外香甜滋补。

  但相应的,野性也被放大到了极致。

  在洞天里,它们受规则压制,勉强算温顺。

  一旦到了外界,那就是一群无差别攻击的空中杀手。

  “奶奶的,养兵千日,用兵一时。我养你们两年,是让你们看家护院,可不能让你们搞无差别攻击啊。”

  陈凌盯着那些进进出出的工蜂,摸着下巴琢磨。

  “过山黄那玩意儿,阿福阿寿加上二秃子,应该能对付。但那家伙太滑溜,实在阴险得很,躲在暗处不出来硬碰硬,谁也没法子啊。”

  “要是野猪王那种,长到一千斤、两千斤,他都不带怕的,因为野猪成精了也是改变不了横冲直撞的本性。”

  他想起了挂在树上的那头黑熊。

  能把几百斤的公熊弄死,还拖到树上挂着示威……

  这可不是普通野兽能干出来的。

  他想起之前看《神雕侠侣》,小龙女在古墓里养玉蜂,能听笛声指挥,御敌护主。

  当时觉得是扯淡,现在自己有了洞天,养了这么一群凶残蜜蜂,说不定还真能试试。

  “蜜蜂这东西,要是能训练好了,比狗都好使。狗还得扑上去咬,蜜蜂直接往眼睛、耳朵、鼻孔里钻,专攻要害。过山黄再厉害,也是血肉之躯,被蜇几下也得跪。”

  “问题是,怎么让它们听话呢?”

  陈凌站起来,绕着蜂窝慢慢踱步。

  在洞天里,他一个念头就能控制蜂群,但那靠的是规则压制,类似于上帝按暂停键。

  出了洞天,这招就失灵了。

  “得训练条件反射。就像训狗,吹口哨就给吃的,时间长了,一吹口哨狗就跑过来。”

  “蜜蜂比狗低级,但也不是完全没智商。它们能记住蜂巢位置,能通过舞蹈告诉同伴哪儿有花蜜,这说明有基本的沟通和学习能力。”

  陈凌停下脚步,眼睛盯着最大那个蜂窝的出入口。

  几只工蜂正费力地拖着一团金黄色的东西往外爬……

  那是它们酿的蜜。

  洞天里花多,蜜源丰富,这些蜜蜂又格外强壮。

  酿的蜜品质极高,稠得像胶,在光线下泛着琥珀色的光泽。

  “要不,我试试用蜜来引导它们?!”

  陈凌想到小龙女也是用玉蜂浆来吸引蜜蜂。

  其实想想也是。

  蜜蜂最在意什么?肯定是蜜啊!

  蜂后靠吃蜂王浆产卵,工蜂靠吃花蜜干活。

  蜜就是它们的命根子。

  如果在洞天里,建立一套信号奖励机制。

  每次发出特定信号,比如某种声音,某个手势,就奖励一点蜜。

  时间长了,蜜蜂会不会把这个信号和有蜜吃联系起来?

  出了洞天,再用这个信号指挥它们?

  “试试!反正闲着也是闲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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